V观财报|和晶科技原实控人陈柏林未履行金额超千万!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中新经纬10月14日电 和晶科技原实控人陈柏林未履行金额超1200万元,上海二中院发布悬赏公告。

  “上海二中院”微信号截图

  据“上海二中院”微信号消息,上海二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志辉与被执行人陈柏林仲裁裁决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柏林不履行(2018)沪仲案字第2340号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金额人民币12222627.83元。经申请执行人于志辉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上海二中院发布悬赏公告。

  具体来看,悬赏期限为1年,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若本案在2025年10月13日前执行完毕结案的,本悬赏公告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据悬赏公告,凡知晓陈柏林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上海二中院提供有效线索(不含上海二中院已掌握的线索)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

  一、根据财产线索全部或部分执行的,按照因提供线索而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悬赏金;

  二、根据财产线索查证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按照抵债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对于符合领取悬赏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上海二中院在收到执行案款或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

  公开信息显示,陈柏林为和晶科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陈柏林为和晶科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17%,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中新经纬注意到,和晶科技2019年11月28日盘后曾公告,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林被上海二中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了《限制消费令》(2019)沪02执1200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为上海仲裁委员会(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仲案字第2340号),涉及的执行标的金额为19897508元。该案件系陈柏林的个人债务纠纷事宜引起,双方就债务金额产生纠纷,故案件申请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相关仲裁申请。

  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陈柏林需向申请人支付债务款15254896.10元及其他收益、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仲裁费等约4642611.90元。陈柏林未按期履行《裁决书》的相关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消费。(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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